冀地税发[2009]46号是否有效
留言时间:2020-02-13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冀地税发[2009]46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是否有效,如果部分失效的话哪些条款失效,具体依据是哪个?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2-1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冀地税发[2009]46号,此文件部分有效。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拟修改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文件,第三、四、八条失效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