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取得的分红能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1-02-18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某工会委员会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无纳税人识别号,收到投资居民企业的分红,是否符合居民企业之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