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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税务局: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

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3-06 12:00

来源:石家庄市税务局

张国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藁城区部分医药企业数据统计与税收缴纳重新归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张国彬代表的建议,我单位对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凯瑞特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逐户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税款所属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桥西区税务局;

  2、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税款所属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长安区税务局;

  3、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已注销;

  4、华北制药凯瑞特药业有限公司已注销;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每年一季度就上年纳税一百万元以上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与税收管理区域不一致的进行调整,并报市财政局进行基数调整。上年纳税额一百万元以下纳税人,由纳税人自行到现所属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迁移。2020年此项工作开始进行,视我市抗击疫情、复产复工情况逐步推进开展。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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