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认定的,其他收入,的工会筹备金按月在那里申报,
留言时间:2021-06-02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新开企业里税费认定的,其他收入,的工会筹备金按月在那里申报,这个是必须申报的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0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冀工发〔2008〕4号)规定:
第四条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同级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全额委托税务部门代征;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单位,应按月向上级地方总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同时委托地方税务部门代征。
第十四条 工会经费不得减免。缴费单位因经营困难、连续三个月以上发不出工资的,可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向县以上工会申请缓缴工会经费,县以上工会应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但缓缴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