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实行按月汇总缴纳(已做税费种认定),3月1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2000万元,填写了印花税税源采集表,3月2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3000万元,是否需要修改已填写的税源信息?
日期:2021-05-26 16: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答:不需要。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增行”,选择购销合同税目,录入计税金额3000万元即可,系统会自动合并计算两笔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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