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信息带不出来
留言时间:2020-03-10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在2019年12月底办理完了营业地址跨区迁移,只变更了地址,其他的都没变更,但从1月份交税的时候社保信息就带不出来,什么都不显示,社保局说地址变更只要不出郑州市,就不会影响正常出计划,也让社保局查询了说我们公司已经正常出计划给社保局了,让我们问税局,税局说让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我们网上预约了,电话也打不通,现在已经第三个月了,社保再不交会出滞纳金吗?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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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1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规定,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二、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机关,作为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按照您的描述,如您单位已做过相关地址变更登记的,税务机关将会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传递的单位参保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缴费信息登记。经核实,如申报系统中“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编号”关联不正确,会存在您所提及的情形,建议您再次查看系统中的信息。因暂不清楚您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建议您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 (http://henan.chinatax.gov.cn),在“首页”-“办税地图”中查询具体办税服务厅电话,并联系进行相关业务的处理。另外,对于各险种滞纳金、罚款的具体实施办法全国并无统一规定,而是由各地在社保法框架内予以细化。鉴于此,关于是否加收滞纳金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具体情况。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