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商品不给开发票说没有这个规定 他们不开发票
留言时间:2020-03-18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2019年5月1号买的钻戒14000多当时让他们开发票没给开就给我开了他们店里的收据 今天去要求开他们说他们不开发票 我说规定消费者买东西你们商家有义务开具发票的 他确说那里都没有规定开发票这件事 然后不给开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1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三条 规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您描述,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若商家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您可以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12366或者税务机关官方网站进行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