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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协议存款利息是否交增值税

协议存款利息是否交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4-23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与银行签订协议,约定账户内余额达到X之后,利息按照协议利率计息,随用随取。协议利率只高出存款利率一点。那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交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一、……(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2.存款利息。……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若您单位从银行取得存款利息收入,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无需缴纳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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