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河南  >  河南省税务局:企业在做账的时候把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发成本,所得税上应怎么处理

河南省税务局:企业在做账的时候把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发成本,所得税上应怎么处理

业务招待费

留言时间:2020-04-22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企业在做账的时候把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发成本,所得税上应怎么处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第二十七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二)前期工程费。……(三)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四)基础设施建设费。……(五)公共配套设施费……(六)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中不包括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应计入期间费用按规定进行扣除。即如您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对于账务处理问题,建议您企业选择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