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留言时间:2020-04-22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同一个人,在新疆单位和河南老家能同时交社保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第二条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定用人单位应缴费额,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核定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缴费基数,向地方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记录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接受缴费个人查询,定期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由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的职责分工来看,您所反映的问题应联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社保服务热线:12333。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