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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请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职业教育中“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中是否包括基金从业资格?

请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职业教育中“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中是否包括基金从业资格?

留言时间:2020-04-30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请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职业教育中“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中是否包括基金从业资格?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06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二)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第十三条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因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您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如您取得的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您可按照上述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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