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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房产税缴纳

09-29 房产税缴纳 我要评论

房产税缴纳

留言时间:2020-08-26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最近建了一批简易房,上面是棚,三面用铁皮围住,还有一面是空的,用来装废品,问下老师这种建筑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2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房产税管理办法》(豫地税发〔2005〕39号)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在认定纳税人的财产是否具备房屋标准时,应依照下列条件:(1)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2)能够遮风避雨;(3)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等。对不具备上述条件,不构成房屋的财产,不征收房产税。

   因此,如该建筑符合文件所列条件,构成应税房产,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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