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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红字发票无法开具

09-30 红字发票无法开具 我要评论

红字发票无法开具

留言时间:2020-12-11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给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号开具错误,购买方已经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次月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后,反馈税号不正确,导致无法开具红字发票,怎么解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第一条第一款:“……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当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如有反馈提醒请核实填写信息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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