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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补录2013个税信息

09-30 补录2013个税信息 我要评论

补录2013个税信息

留言时间:2019-10-28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您好,我想去大厅补录2013年(个人)个人所得税缴税记录并打印当年度个税完税证明,现税局系统只能查到2015年以后数据,需要带什么材料?大厅要让提供当时个人纳税证明,但当时我个人没有打印完税证明,代扣代缴的公司打印了当月公司的个税完税证明,现代扣代缴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和当月公司个税完税证明及当月公司交个税银行付款凭证,凭借以上材料能否在大厅申请补录(公司对个人补录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2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规定, 一、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三、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四、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二、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1.5.1.2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四、附报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自然人)2、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3、委托代理书【五、办理规范】……(三)注意事项 纳税人可就其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税缴(退)税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缴(退)税情况,税务机关继续开具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因此,请您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办理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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