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安置原住户补偿
留言时间:2021-02-05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安置原住户:实物补偿能否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07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由于您的问题描述过于笼统,该问题涉及税种较多,无法有针对性按税种进行答复,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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