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土地面积如何确定?
日期:2021-03-17 10: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根据《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规定:“第六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确定,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确认的土地占用面积为依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占用土地面积,待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再根据证书确认的占用土地面积予以调整。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