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填报
留言时间:2021-03-25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度取得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在另外别的公司2020年也取得了工资薪金所得,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再填写申报表B表时,第42行投资者减除费用60000元还能不能扣除,是需要在调增范围里进行调增填写,还是应该把42行投资者减除费用60000元改成0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2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名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五)经营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第十五条……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规定,附件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填表说明……(1)第42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金额。……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按照您的描述,如您既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该部分属于综合所得),又取得经营所得,则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时不能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应该把42行投资者减除费用60000元改成0,可以在计算综合所得时扣除减除费用6万。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具体申报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