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情况公示(2021年4月9日)
日期:2021-04-09 16: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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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备注 |
1 | 鹤税一稽 罚 〔2021〕 6 号 | 鹤壁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罚款 |
该单位虚报亏损5950元。 该单位2016年5月以白条入账列支管理费用--培训费450元、2016年6月以收款收据入账列支管理费用--租赁费5500元,共计5950元。在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未进行纳税调整,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经通知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开发票 ,该单位未能补开发票 。该单位2016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45018.23元,调减上述两笔费用,该单位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39068.23元,未造成少缴应纳税款,上述行为为虚报亏损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鹤壁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对该单位虚报亏损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 2021/4/6 | 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执行完毕 | 458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