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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5120表第10列填写说明不对

企业所得税5120表第10列填写说明不对

留言时间:2021-05-25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表中第10列填报第4列与第8列的孰小值-第9列金额。如果第3、4列都是2亿,第8、9列都是6亿,本年调增4个亿。假设第二年及以后数据都保持不变,那么每年都要调增4个亿。个人感觉这个地方不合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2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附件即年度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填报说明,A105120表适用于发生贷款损失准备金的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纳税人填报。其中第10 列“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填报第4列与第8列的孰小值-第9列金额。

   因此,如您企业属于需要填报A105120表的企业,表中第10列应填报第4列与第8列的孰小值-第9列金额。如在填报过程中有其他疑问,建议携带资料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进一步沟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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