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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拆迁企业给付被拆迁人停业费、搬家费、过渡费、奖励费如何开具发票

拆迁企业给付被拆迁人停业费、搬家费、过渡费、奖励费如何开具发票

留言时间:2021-05-27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拆迁企业给付被拆迁人停业费、搬家费、过渡费、奖励费是否属于增值税征收范畴?

如果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凭啥资料可以在汇算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3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九条 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三、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奖励费……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六条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奖励费、赔偿金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并结合实际业务界定您单位拆迁过程中发生的上述费用是否涉及不动产销售行为,是否属于价外费用。销售不动产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应由收款方按规定开具发票。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应凭上述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因篇幅有限,暂不清楚您具体的业务情况,具体涉税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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