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河南  >  河南省税务局:财产税和行为税纳税申报

河南省税务局:财产税和行为税纳税申报

财产税和行为税纳税申报

留言时间:2021-06-07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税局6月1日施行多税种合并申报,纳税人通过财产税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但是在实际申报时发现,我公司以前已经备案过土地增值税税源,且已连续多月预缴土地增值税,但施行合申报后,通过财产税及行为税申报端口进入,查询不到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因为我公司之前已经备案过,不用再次进行税源采集吧?如何能查询到备案信息并进行申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0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通过【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先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再进行申报。  有两种方式可进行税源信息采集:一是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的“税源采集”进入对应税种的税源信息采集;另一种是进入【功能菜单】-【管理服务】-【税源信息维护管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报告】模块,录入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后,点击相应模块进入对应税种的信息采集模块。 税源信息采集完毕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选择对应属期以及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再勾选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信息确认界面,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申报。

   2、查询已采集未申报的税源信息: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模块后,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在“税款属期”下拉框中选择所需的时间跨度。在“申报表信息”中勾选“序号”旁空格,该所属期内已采集未申报税种前的空格会自动勾选,操作人员可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查看税源信息,并进行后续操作。

   3、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进行土地增值税预缴、清算、清算后尾盘销售信息采集前需完成“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进行土地增值税信息采集前需完成“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若转让土地使用权,需有“土地税源”,若没有相关税源,需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采集土地税源信息。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在进行土地增值税信息采集前需完成“房源编号”,若没有相关税源,需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房屋税源信息。

   4、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减免税相关事项填写:纳税人符合减免税条件的,需要先进行税收减免优惠备案,再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源信息采集时,点选减免税额栏次,填报弹出的税收减免性质信息。若未进行备案直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源信息采集时申报减免,系统将提示“请先进行税收减免优惠备案”,提示后仍可正常保存,并非强制校验。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源信息采集时,即使纳税人不享受减免税,也需在减免税一栏点选后保存数据,否则无法正常保存。

   根据您的描述,你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相关操作,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由航天金穗公司开发维护并提供技术支持,如您遇到具体操作问题,您可以拨打400-011-0088热线向航天金穗公司详细咨询。具体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