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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请问税控盘忘清盘被税务局锁盘罚款五百合法吗?

请问税控盘忘清盘被税务局锁盘罚款五百合法吗?

留言时间:2021-07-22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你好,我是个体小微,请问税控盘忘清盘被税务局锁盘,罚款依据的条款是什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26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二、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和<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规定,第十四条 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首次实施的违法行为,属于《标准》规定“可”或“可以”予以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或主动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附件1: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轻微违法行为超过申报纳税期限1日内未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一般违法行为超过申报纳税期限1日以上15日以内未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违法行为超过申报纳税期限15日以上30日以内未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别严重违法行为超过申报纳税期限30日以上未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参考上述文件如果确实属于逾期,会有相应的处罚。如果对罚款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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