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申报缴纳
留言时间:2021-08-27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河南省信阳市社保费申报和缴纳时间,当月缴纳当月,当月申报当月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3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的规定,……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二、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机关,作为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
因此,单位缴费人需要按月进行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社保经办机构传递的缴费数据按期缴纳。社保经办机构已经传递相关数据的,您可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如果社保部门未传递相关数据的,则需要联系社保经办机构传递数据后进行缴纳。社保热线电话12333。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