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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日期:2021.8.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

以上内容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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