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日期:2021.8.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
以上内容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