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案例>地方稽查案例】电子稽查 揭开企业巨亏真相
2018-11-14
最近,大连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利用第三方网络信息和电子稽查软件,将一家企业精心掩盖的逃税事实查得清清楚楚,对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95万元。
前不久,该局将出现巨额亏损的L公司列为检查对象。通过分析案头资料和从第三方平台获取的信息,检查组产生两个疑问:一是L公司在施工淡季将水泥低价卖给了个人,这部分销售是否未开发票?二是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适用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L公司享受该政策是否满足了相关要求?
带着疑问,检查组到L公司实地检查。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告知企业的账目在总公司,无法提供。检查人员马上到生产车间核查企业的水泥生产投料情况,经核算证实企业不存在违规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问题。此时天色已晚,检查组将需要企业准备的资料以word文档的形式交给企业。
当企业会计用U盘拷贝word文档时,检查人员发现这个U盘里有大量企业的数据文件。检查人员不动声色,以最快速度取得调账合法手续,马上返回企业,对企业财务负责人的电脑进行数据采集。
很快,检查人员发现L公司采用的是网络版电子记账软件,要采集到其电子账数据,必须掌握其服务器的主机名、数据库账号和数据库密码。检查人员使用NC财务软件在用户登录界面获取了企业服务器的名称,并通过数据库标识确定了企业使用的数据库,使用通用访问权限账户登录,顺利采集了L公司的电子账。检查组此后还用数据采集V6软件对企业电脑的office文档进行了搜索采集,并核查了电脑中是否存在其他隐匿账套文件。
采集到的电子数据中包含L公司的冬储水泥客户明细、电费清单、利润分析表等重要数据。结合从网络采集的水泥行业数据进行测算,检查人员初步确定L公司极有可能存在产成品入库记载不实的问题。
检查组再次来到L公司,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承认,2014年企业销售一批水泥,因产品质量有问题,货发出后对方一直未付款,因此未计入销售收入。查看企业冬储水泥销售的记账凭证,检查组未发现未计收入的情况。
L公司难道只存在这一个问题?为打消疑问,检查组将采集来的账套文件导入电子稽查软件中。使用稽查软件中的分析评估、检查重点、运算分析等模块进行数据比对分析,检查人员发现L公司2014年的期间费用明显偏高。再利用稽查软件的穿透式阅账功能,透过总账看明细账,透过明细账看记账凭证,检查人员发现L公司2014年发生了巨额的财务费用,且全是借款利息支出。
到企业查看对应的期间费用明细账,检查组发现,在“管理费用”科目下,L公司2014年给当地村委会缴纳了环境补偿金112万余元,未取得合法凭据,凭白条列支并全额作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财务费用”科目下,该公司向其总公司借款3亿元,产生利息支出1379万元,也未取得发票。实际支付943万元,其余436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借款利息全额在税前扣除。
根据相关规定,检查组对L公司调增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495万元,补征增值税9.8万元,调减期末留底税额13.5万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