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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电影放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电影放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日期:2020.7.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链接: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电影放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提供电影放映服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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