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日期:2020.7.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链接: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享受主体】
提供电影放映服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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