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 七月热点问题汇总
日期:2020.8.20
来源:天津保税税务
社保非税篇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优惠?
1、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按规定暂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0%计算减免费额。2、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50%计算减免费额;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计算减免费额。
2、哪些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以适用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
1、对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其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免征企业,在免征期间不予补贴。
2、对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宗教团体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其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减征企业,在减征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相应减半。
3、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的范围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截止目前企业社保费仍由社保部门征收,尚未划转至税务部门,建议企业进一步咨询所在地社保部门。
财产行为税篇
1、退房时契税可否退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2、个人转让股权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并根据《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6号)规定减按50%征收。
3、出租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1.房屋出租的,房产税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入(不含税收入),税率为12%;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不区分用途,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企事业单位向个人出租住房的,不区分用途,房产税减按4%税率征收;3.对无偿使用房产再出租的单位或个人,应由出租方按照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款。4.对于出租后再溢价转租的,已在第一次缴纳完租金后,同一房屋不再缴纳房产税。5.对于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6.对出租房屋纳税人申报的租金收入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可参照房管部门定期公布的上年度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价格,作为本年度房产税计税租金标准确定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7.对无偿使用的,产权为个人的需为近亲属关系,产权为单位的,需是隶属或集团内关系,否则视同有偿,按市场指导价核定征收。
货物劳务税篇
1、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税务总局2020年第5号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上述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2、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有何要求?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2、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3、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选择按照5%征收率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减按1%优惠政策吗?
不可以
企业所得税篇
1、2020年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以暂缓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
2、2020年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
小微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无需申请。
3、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发生的支出,应以何种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个人所得税篇
1、2020年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2、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如何计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