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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为什么说精料补充料属于“配合饲料”?

为什么说精料补充料属于“配合饲料”?

2013年08月16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对于该问题,我们征求了农业部畜牧业司的意见。畜牧业司回函,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的主要成分和生产工艺一致,均为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经工业化加工配制而成,其目的是满足养殖动物全面营养需要,只是使用对象和使用方法不同。精料补充料是一种为反刍动物提供营养的配合饲料,属于121号文件中“配合饲料”的范畴。根据农业部意见,我们印发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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