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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专用作业车和客货两用车适用税目应如何界定?

专用作业车和客货两用车适用税目应如何界定?

2013年08月0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实际征管中,专用作业车容易与属于商用车税目的专用汽车混淆。为此,《公告》主要参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和《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802-2008)中专项作业车的相关内容,对专用作业车的概念进行明确,且举例予以说明。同时,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公告》中对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确定车辆类型的客货两用车,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界定原则,按货车计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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