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后,在享受优惠的研发费用口径和管理要求方面有何规定?
2018年11月0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答:财税〔2018〕99号文件主要是提高了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关于享受优惠的研发费用口径和管理要求,仍按照财税〔2015〕119号、财税〔2018〕6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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