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2019年09月1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为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经国务院批准,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放宽了部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条件。因此,《公告》进一步明确,上述制造业纳税人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称20号公告)的规定办理留抵退税业务。同时,根据调整后的退税条件,同步修订并重新发布了20号公告附件《退(抵)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