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全国  >  国家税务总局: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1-10-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规定:“二、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理和处置财产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

  4.对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