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全国  >  国家税务总局: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贴花?

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贴花?

发布日期:2011-10-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规定:“9.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应否补贴印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