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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什么情况下印花税凭证的副本视同正本使用,需另行贴花?

什么情况下印花税凭证的副本视同正本使用,需另行贴花?

发布日期:2011-10-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规定:“12.什么是副本视同正本使用?

  纳税人的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正本遗失或毁损,而以副本替代的,即为副本视同正本使用,应另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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