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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如何缴纳印花税?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如何缴纳印花税?

发布日期:2015-09-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7号)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 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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