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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针对走逃户执法难点,税务、司法展开合作,改进工作方法,使辖区走逃户积案清理率提升至70%——打通执法与司法衔接“堵点”

针对走逃户执法难点,税务、司法展开合作,改进工作方法,使辖区走逃户积案清理率提升至70%——打通执法与司法衔接“堵点”

2020年09月22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作者:郭羽 邹家福 本报记者 贺艳

不久前,重庆一家报纸刊登了一则公告,内容是当地171户走逃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主动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合作,探索形成“登报公告集中送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获取文书快速结案”的工作模式,以解决走逃户的税收监管难点,进一步降低税务执法风险。

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堵点”:走逃户“文书送达难、执行难、结案难”

“走逃户税务检查面临着‘文书送达难、执行难、结案难’三大执法难点。”第二稽查局审理科工作人员王永兴告诉记者,税务稽查属于事后监管,因为走逃户具有注册地址虚假、停止经营、人员失联、账簿凭证无法取得等特点,且往往伴有虚开发票、偷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所以针对走逃户的税务检查经常遇到文书送达难、可执行财产清查难、税款罚款执行难等难题,导致走逃户案件久办不结,容易成为积案。“以上三大难点既是我们税务稽查工作的‘绊脚石’,也是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堵点’。”王永兴说。

据第二稽查局执行科工作人员晏志强介绍,在既往的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检查人员往往需要花费成倍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完成一户走逃企业的检查和执行工作。在文书送达环节,以前多采用在行政服务大厅逐一张贴税务文书、现场拍照留存、制作现场笔录等方式;在案件执行环节,仅资产尽责调查这一项就涉及被查企业往来款项的关联企业、各大银行和证券交易所、各区房地产交易所和车辆管理所等单位,耗时长、环节多、依赖外部门程度高,且容易因遗漏某环节而造成税收执法风险。

“快速对涉嫌犯罪的走逃户进行司法移送,是解决走逃户税收监管和执法难题的最优途径之一。”第二稽查局局长蒋鸿在总结与走逃户多年较量的经验后表示,借助人民法院等具有强制执行权的司法机关力量是目前打击走逃户的最有力措施。

税务与司法“一次亲密接触”:税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2019年开始,第二稽查局以优化行政执法环节为前提,落脚于司法移送要求,主动与渝北区人民法院寻求合作,探索“登报公告集中送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获取文书快速结案”的工作方式,逐步解决走逃户税收监管和执法难题,打通走逃户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快速通道”。

针对“文书送达难”这一难题,由于司法移送的相关要求和既有的税务稽查实践并不一致,司法移送认可的催告、公告送达方式不包括大厅公告,因为大厅公告效力不够。在法院强制执行中需要在市级以上媒体中进行公告、催告才符合要求。第二稽查局遂将多家涉嫌犯罪的走逃户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分两次在当地法制媒体上集中送达,实现了零星“一户式公告”向批量“集中统一公告”转变,公告信息源从“办税厅”向“媒体端”转移,既节约了行政执法成本,又与司法执法程序要求高度匹配,为案件顺利移送至司法机关提供了新思路。

针对“执行难、结案难”两大难题,在执行文书集中送达后,对超过法定期限内未解缴罚款的走逃户,第二稽查局再次登报进行催告。10日后,若走逃户仍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税务部门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机关凭借其执法权,可通过查询、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等手段强制执行,大大缩短了调查时间。当法院调查发现走逃户有可执行财产时,便可确保税款优先权,最大程度挽回损失;如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将向税务机关出具无可执行财产的《行政裁定书》,稽查局据此可结案销号,大幅提高走逃户案件的办理效率。

截至目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与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完成第一批次试点的3户走逃户的司法处理。渝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表示,这是区内税务与司法在强制执行上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根据被执行人的纳税情况,拓宽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渠道,加快推动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处理进度。

税务与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税务稽查“双跨”协作机制

合作带来的改变显而易见。以前,对一户走逃企业的税务稽查,从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经过文书送达、税务处理等程序,直至办结往往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现在,在与法院开展合作后,从下达通知书到办结,时间可大幅缩短50%左右。据统计,2020年度,该局管辖的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等5个区县走逃户稽查积案清理率从往年的20%提升至70%,最终达到应结尽结。

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在今年5月,第二稽查局和渝北区人民法院以强制执行为基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内容涵盖协作机制、协作方式、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等多项内容。“这一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整合税务与司法的力量和资源,推动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渝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我们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实行两个拓展,一是在《合作备忘录》的框架下,持续拓展与渝北区人民法院合作的广度、深度,从走逃户案件办理拓展到大案要案协作,从案件办理中的业务协作拓展到党建、队伍建设等全方位交流互促,实现‘案件办理为核心、全方位融合互促、携手助力辖区营商环境’的预期目标。二是总结前阶段经验,发挥以点带面的正向效应,将第二稽查局与渝北区人民法院合作经验拓展到辖区内5个区县,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税务稽查‘双跨’协作机制,打通税务稽查工作堵点,提升税务稽查效率,为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提供坚强保障。”蒋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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