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发生变化后,一线防伪措施有哪些变化?
发布日期:2011-10-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100号)规定:“一、监制章专用红发红荧光油墨防伪
(一)规格
椭圆形,长30.0mm,高20.0mm,字体为楷体。
(二)位置
高于产品第一联、第二联票面表格上方居中,椭圆下半弧顶点距表格上边框线2.5mm。
示例一
(三)内容
示例二
(四)印刷油墨
红发红荧光油墨。
(五)防伪效果
肉眼可见红色监制章,在紫外线灯下,监制章显示红色荧光效果。
(六)鉴别方式及工具
需要工具鉴别,鉴别工具为紫外线灯。
二、定制专用号码防伪
(一)规格
8位专用号码,长约30.0mm,高约5.0mm。
(二)位置
位于票面右上角字符(NO)后面,号码首位数字距字符(NO)右端4.0mm,底边距表格上边框线14.0mm。
示例三
(三)内容
起止号码段(根据订单编制)。
(四)印刷油墨
颜色为深蓝色。
(五)防伪效果
专业定制异形字体,可以理解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号码。此号码在增值税普通票上应用,既可以起到防伪效果,又可以保持与原增值税发票外观的一致性。
(六)鉴别方式及工具
样品对比,用刻度尺测量
三、税徽无色荧光油墨防伪
(一)规格
10.5mm×7.3mm。
(二)位置
位于备注栏内,距离备注栏左边线19.5mm、距离上边线15mm。
示例四
税徽示意图(无色变红色)
(三)内容
税务徽章。
(四)印刷油墨
无色荧光油墨。
(五)防伪效果
使用无色荧光油墨印刷图纹(税徽),肉眼不可见,在紫外线灯下,“税徽”显示红色荧光效果。
(六)鉴别方式及工具
荧光部分的鉴别工具为紫外线灯。
四、微缩文字防伪
(一)规格
双杠线两端各长出票头3.0mm,线粗为0.3mm。
(二)位置
位于票面表格上方居中,双杠线下一行线距表格上边
框线11.5mm。
示例五
(三)内容
双杠线内容为:上条线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ZZHSHPTFP”11个字母循环21次组成,而当省份或地区市增加字母时则循环次数减少,如山东省、上海市则是12个字母循环19次,如深圳市则是13个字母循环18次,下条线是“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GJSHWZJJZH”10个字母循环23组成固定不变。
(四)印刷油墨
颜色同票面表格文字颜色。
(五)防伪效果
肉眼无法鉴别,肉眼只可见两条直线,需要通过10倍以上的放大镜才可以清晰的看到字母组合。
(六)鉴别方式及工具
需要工具鉴别,鉴别工具为10倍以上放大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