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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按何税目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按何税目缴纳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6-06-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贷款服务,应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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