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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我公司2010年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是否可以直接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我公司2010年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是否可以直接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日期:2012.4.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2010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三年内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因此,企业在2011年及2012年是否可享受15%优惠税率,需要依照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逐年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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