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能否比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递延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日期:2012.4.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您好!请问个人所得税各税目之间如果有亏损是否可以抵免有收入的税款?或者一个税目内是否可以抵扣?比如财产转让所得科目里,如果有股权投资损失,同时又有房产转让收益,财产转让收益能否抵免股权投资损失,如果可以,是否有年限的规定,还有具体操作程序。
因为相关法规及文件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请给予答复并指出相关依据。
[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分11个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的减除费用和税率,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在分类所得税制下,每一类所得都要单独征税,因此,不同的所得项目之间不得互相抵免,同一所得项目下不同所得也不可互相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