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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个人转让自建房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建造的材料等也没有发票什么的,那是按核定征收还是收入减去税金直接按财产转让20%征收个人所得税?

您好,我们是一家普通合伙生产出口企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的退税方法,请问我们收到的退税款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如果需要缴纳,依据是什么,不缴纳,依据是什么

日期:2012.4.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合伙企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的退税方法取得的退税款,不属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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