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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单位每月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助是否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每月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助是否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日期:2012.4.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的规定,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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