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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税法要求职工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记账,那么在发生福利费事项时,是否必须凭合法发票列支?

问: 税法要求职工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记账,那么在发生福利费事项时,是否必须凭合法发票列支?

日期:2014.3.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 于海春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合理性原则,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支出。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在实际工作中要对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如职工困难补助费等合理的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人员工资、补贴无法取得发票的,有关收据、凭证就可以作为合法凭据;但对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和  发生对外的相关费用应当取得合法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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