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全国  >  国家税务总局: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如何规定的?

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11-11-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