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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律师个人承担的业务培训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律师个人承担的业务培训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日期:2014-02-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第四条规定:“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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