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应如何扣除?
发布日期:2011-11-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