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全国  >  国家税务总局:如果企业境内为亏损,境外盈利分别来自多个国家,用境外盈利弥补境内亏损时,弥补顺序有规定吗?

国家税务总局:如果企业境内为亏损,境外盈利分别来自多个国家,用境外盈利弥补境内亏损时,弥补顺序有规定吗?

如果企业境内为亏损,境外盈利分别来自多个国家,用境外盈利弥补境内亏损时,弥补顺序有规定吗?

发布日期:2011-11-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28.如果企业境内为亏损,境外盈利分别来自多个国家,则弥补境内亏损时,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弥补境内亏损的境外所得来源国家(地区)顺序。”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