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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日期:2017-11-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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