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全国  >  国家税务总局:烟丝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烟丝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烟丝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1-10-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3号 )附件《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

  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等。”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