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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出口电器电子产品,是否需要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出口电器电子产品,是否需要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发布日期:2012-11-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第五条规定 :“基金缴纳义务人销售应征基金产品时缴纳基金。第九条  基金缴纳义务人出口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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